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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隐私政策

版本发布/更新时间:2023年 12月 29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3年 12月 29日

  前言

  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我行”或者“我们”)(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2号楼20层2301)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目的明确原则、最少够用原则、公开告知原则、个人同意原则、质量保证原则、安全保障原则、诚信履行原则、责任明确原则等。同时,我行承诺,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行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制定本《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隐私政策》(“本政策”),依法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本政策是我行统一使用的一般性隐私条款,适用于我行针对个人客户的产品和服务。涉及具体的产品(或服务),我行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还可通过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协议、授权书等方式向您明示,并取得您的授权或同意。上述文件与本《隐私政策》共同构成我行针对个人客户产品和服务的完整隐私政策。

本政策与您所使用的我行个人客户的产品和服务以及该产品和服务所包括的各种业务功能息息相关,希望您在使用我行的产品或服务前仔细阅读,并确认您已经充分理解本政策所写明的内容,并让您可以按照本政策的指引做出您认为适当的选择。对于涉及到您的权益及免除、限制我行责任等重要内容,我们采用字体加粗形式以提示您特别注意。在阅读过程中如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我行。您使用或在我行更新本政策后继续使用我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本政策(含更新版本)内容,并且同意我行按照本政策收集、存储、使用和共享您的相关信息。如果您未满十四周岁,请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政策,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若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按如下索引阅读相应章节:

一、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三、我行如何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四、您如何访问和管理自己的个人信息

  五、我行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六、本政策如何更新

  七、如何联系我行

  

一、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信息(身份证、护照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户信息、财产状况、位置信息等。

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等。

  我们可能会出于本政策所述的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您的授权同意合法向第三方收集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需要额外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以合理的方式向您告知并在收集前征得您的同意。如业务办理涉及您的人脸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的,本行将依照法律规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若我行需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用途,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向您充分告知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再次征求您的同意。若我行需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也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一)向您提供核心业务功能和/或服务中您主动提供的个人信息。

  为实现我行个人产品和服务各渠道,如柜面、个人网上银行(下称“个人网银”)的核心业务功能,我行可能需要向您收集个人信息。以下将详细列出我行的核心业务功能及为实现该功能所需收集的个人信息,若您拒绝,则无法使用相关服务。

  请您注意:如果您提供的是他人个人信息,请确保已取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或同意。

  1.账户管理类服务:

(1)当您使用柜台办理开立结算账户时,我行会收集客户信息并在系统中记录。如姓名证件类型、证件有效期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手机号码通讯地址、个人税收身份信息。客户若仅为非居民或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需增加收集您的姓(英文或拼音)、名(英文或拼音)、税收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若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需填写账户持有人未能取得纳税人识别号的具体原因、现居国家地区代码、现居地址(中文)行政区划代码、现居地址(中文)、现居地址(英文或拼音)省(州)、现居地址(英文或拼音)市、现居地址(英文或拼音)、出生国地区代码、出生城市(中文)行政区划代码、出生城市(中文)、出生城市(英文或拼音)省(州)、出生城市(英文或拼音)市、出生城市(英文或拼音)。

  (2)当您在柜面办理业务需要核验身份、签名时,您需要向我行提供或授权我行收集并留存您的身份证件信息

  (3)当您使用我行短信服务时,我行在与您签订短信服务协议后,收集您的手机号码,通过手机短信方式,为您提供服务。同时我行会收集您的账户信息及交易信息,以便及时向您发送账户资金变动及相关交易通知。

  (4)您在我行的银行账户使用期间,若您的姓名、身份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携带有效证件及时到我行柜台进行更新,以确保您的账户正常使用。

  (5)当您开立结算账户时,我行将会依法为您的存款信息和有关资料保密,并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和扣划,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6)当您在柜台办理存折挂失、密码重置等业务时,为了与系统留存资料进行比对,我们需要收集您的手机号码账户余额。当您申请挂失并销户时,为了与系统留存资料进行比对,我们需要收集您预留的手机号码。

(7)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当您注册、激活和使用个人网银等电子银行渠道的服务时,我行会收集您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国籍、职业、联系地址如果您拒绝提供这些信息,您可能无法成功注册、登录或激活个人电子银行或无法正常使用我行的服务。

  2.转账汇款类服务:

  当您进行转账汇款功能时,为了给您办理相应的业务,我们需要收集收款方的姓名、收款账号、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信息,收款账户币种(仅适用于跨境转账)、汇款金额及币种、转账附言;我们需要收集您的姓名、账户信息、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类型、付款账户开户银行信息、汇款金额及币种、汇款用途。同时可能采用验证密码等手段以便于验证您的身份。

为了给您提供查询以及便捷转账服务,我们需要收集并保留您的转账记录

3.结售汇服务:

当您进行结售汇服务时,为了给您办理相应的业务,我们需要收集您的个人姓名、国籍、身份证件信息(包括证件类型、号码、有效期限、签发国家或地区)、账号及户名、结售汇目的及用途、收入证明、工作信息、及其他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相关材料。

  4.个人贷款类服务:

  当您申请个人贷款时,为了给您提供该服务,我行需要评估您的贷款资质、授信额度,校验您的身份、进行风险防控,因此需要您提交授权我们查询您的下列信息。单一贷款产品可能仅需要以下所列部分信息类型,不同贷款产品收集的个人信息会有所差异,具体详见各产品协议文本及申请表。如您不提供该等信息,可能无法成功办理该业务。

  (1)基本情况。

  含姓名、生日、性别、民族、国籍、婚姻状况、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址、邮编、户籍所在地、本地居住时间、现住房来源、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证件是否长期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

  (2)教育工作信息。

  含文化程度、学历、学位、工作单位、行业种类、职业、职务、职称、工作总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近三年工作情况。

  (3)所投资或经营企业信息。

  含企业名称、持股比例、本行业和相近行业经营年限、单位地址、邮编、单位电话、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工商登记信息。

  (4)个人财产信息。

  含银行账户、信贷记录、交易和消费记录、家庭收支信息。

  家庭收支信息包括家庭月总收入,申请人年收入、月薪金收入、月经营性收入、其他月收入,申请人配偶月薪金收入、月经营性收入、其他月收入,收入流水记录、存款信息;家庭月债务总支出,申请人月还贷支出、申请人配偶月还贷支出、家庭其他月债务支出,家庭供养人口,家庭对外担保总额。

  (5)相关方个人信息。

  含配偶、共同申请人/借款人(及配偶)信息。收集前述人士个人信息的范围将不超过本服务项下向您收集个人信息范围。

  (6)贷款信息。

  含贷款用途、贷款品种、贷款金额、保证贷款金额、信用贷款金额、贷款利率信息、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还款周期、是否申请循环额度、循环额度金额、循环额度有效期、是否已申请自主循环额度、自主循环额度金额。

  如您申请的是购房贷款,需收集本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目前购房资质、实有住房套数、是否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金额。 

  (7)担保情况。

  如以贷款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需收集售房人名称、售房人身份证件类型、售房人身份证件号码、婚姻状况、电话号码、出租状态、房屋地址、房屋性质、房地权利证书编号、房屋建筑面积、购房合同号、房屋评估信息、房屋司法拍卖信息、房屋总价款金额、房屋首付款金额、购房目的。

  如以房屋设定抵押的,需收集抵押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房屋地址、房屋性质、房地权利证书编号、房屋建筑面积。

  如以贷款所购车辆设定抵押的,需收集车辆品牌、车辆总价、车辆首付款。

  如以上述三类抵押物之外的财产设定抵押的,需收集抵押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抵押物名称、抵押物评估价格。

  如以财产设定质押的,需收集出质人姓名、电话号码、质押物名称、质押物价值。

  如以自然人保证的,需收集的保证人信息含: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文化程度、现居住地址、现居住地址邮编、户籍所在地、本地居住时间、现住房来源、工作单位、现单位工作年限、前单位工作年限、职务;所投资或经营企业名称、持股比例、本行业和相近行业经营年限、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编、通信地址、通讯地址邮编、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单位电话、工商登记信息;保证人家庭收支情况:家庭月收入、保证人月薪金收入、月经营性收入、其他月收入、保证人配偶月薪金收入、月经营性收入、其他月收入、家庭月债务总支出、保证人月还贷支出、保证人配偶月还贷支出、家庭其他月债务支出、家庭供养人口数量、家庭对外担保总额。

  (8)其他需申请人授权或提交的信息。

含征信授权、征信信息、公积金缴纳情况、个人纳税信息、医保缴纳情况、社会统筹保险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时,我们的贷款产品还包括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机构合作开展的个人消费贷款。为审查您的贷款申请、向您发放贷款、提供相关贷款服务及开展相关反洗钱审查、风控管理、贷后管理之目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能会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合作平台收集您的个人基本资料、个人身份信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人行征信信息、借款申请信息、借款合同信息、还款行为信息、个人教育工作信息、个人财产信息以及其他为向您提供贷款服务、履行合规义务所必要或您另行授权的信息。如您拒绝提供前述个人信息,可能会影响我们对您的贷款申请评估及审核,但不影响您正常使用我们的其他功能或服务。

  5.其他服务:

当您使用电话客服渠道寻求服务时,我们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您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件信息、账户及交易信息、通信通讯联系方式、通信记录和内容,以及与您寻求服务相关的其他个人信息。  

(二)向您提供产品和/或服务中我们主动收集和使用的个人信息。

  为满足《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提供服务的基本要求,保障您的账户安全与系统运行安全,更准确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我们会收集您在使用我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下述信息,以判断您的账户风险以及控制信贷风险、保障我们为您正常提供服务、对于我行系统问题进行分析、统计流量,并在您选择向我们发送异常信息时予以排查。这些信息包括:

  1.日志信息:

  当您使用我们提供的个人网银等产品和/或服务时,我们会收集您使用我们服务的详细情况,作为网络日志和交易流水日志进行保存。网络日志包括您使用的语言、访问的时间以及您使用我行产品和/或服务的网页记录、操作系统、软件信息、登录IP信息;交易流水日志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日期、交易时间、交易币种、交易卡号、交易类型、交易终端、交易结果

  2.设备信息:

当您使用我们提供的个人网银等产品/或服务时,为了给您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和交易安全,我行会收集您的IP地址、设备MAC地址、操作系统类型及版本号、浏览器类型及版本号。

  (三)我行从第三方获取您的个人信息。

  在我行向您提供您所需要的产品和/或服务过程中,我们可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公安及司法机关、税务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公积金管理机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及行业自律组织、有资质的征信服务机构等具有合法对外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法查询、打印、使用、核验和保存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用报告、公共事业缴费情况、纳税情况、借贷情况、担保情况、账户信息、所经营企业信息、交易信息、资产信息。

第三方不受本隐私政策约束,我们建议您查看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平台并根据其披露的隐私政策,了解它们如何收集、使用、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四)我行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在向您提供我行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并为改进这些产品或服务时使用,以识别、验证您的身份、审批、管理、处理、执行或实现您要求或授权的交易。

  2.履行我行的合规责任,包括满足监管合规、税务合规及其他须遵守的监管要求等,以及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包括洗钱、恐怖主义融资、贿赂、贪污、逃税、欺诈等)。

  3.在我行向您提供金融服务期间,您授权我行持续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在您注销服务时,我们将停止收集您相关的个人信息,但我行会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在业务资料归档、审计、监管协查、履行反洗钱和制裁规定等领域继续使用此前收集的您的相关个人信息。

  4.为提升您的产品或服务体验,或为防范风险,我行会对服务使用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加工,但这些信息不会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5.为了使您知悉使用我行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情况或使您进一步了解我行服务,我行可能会向您发送服务状态通知以及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商业性信息。

  6.您授权同意的以及法律允许的其它用途。

  (五)我行征得授权收集、使用您个人信息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在以下例外情形中,即使未获得您的同意,我行仍可能会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 与我行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因情况紧迫无法事先征得您本人授权同意的;

  6. 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且收集、使用信息不违反法律规定或与您的约定;

  7. 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8.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 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如在上述情形之外收集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向您充分说明收集、使用您相关信息的目的、用途、内容和范围,并事先征得您的同意或授权。

请您理解,我们向您提供的功能和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如果某一功能或服务未在前述说明中且收集了您的信息,我们会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流程、网站公告等方式另行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内容、范围和目的,并征得您的同意。

  二、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我行存储您个人信息的情况。

  1.我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为处理跨境业务并在获得您的授权同意后,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转移到境外。此种情况下,我行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您个人信息的安全。例如,在跨境数据转移之前实施数据去标识化等安全措施,或通过协议、核查等措施要求境外机构为您的信息保密。

  2.我行仅在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为实现本政策的目的所必须的最低时限内,确定您个人信息的最长储存期限以及您日志的储存期限。当超出数据保存期限后,我行会对您的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二)我行采取的保护您个人信息的安全措施。

  我行已使用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复制、公开披露、使用、修改、传送、损坏或丢失。例如:我行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我行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我行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严格限制访问权限,对信息访问及处理行为进行系统监控,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我行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等。

  我行将尽力确保您提供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同时,也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您的账户登录名及其他身份要素。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行保证您的账号安全。您在使用我行服务时,我行会通过您的登录名及其他身份要素来识别您的身份。一旦您泄漏了前述信息,您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产生对您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您发现账户登录名及/或其他身份要素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您立即和我行取得联系,以便我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阻止安全事件扩大。我行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和/或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您时,我行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行还将按照监管机构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三、我行如何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一)共享

  我们不会与我行以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分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共享:

  在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行会与其他方共享您授权范围内的个人信息。

  如我行因本政策所披露的共享情形以外的其他业务,需要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我行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您明确告知个人信息共享的有关情况,并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2.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

我行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

  为实现隐私政策的目的,或为向您提供服务之必须,我行会与其他授权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例如,信用评级机构、征信机构、信息服务提供商、向您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等。我行还会与政府机构平台合作,如向与社保、海关、税务等有关机构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我行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同时,我行会与合作方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我行的说明、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将要求我行的合作方不得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但我行无法保证第三方一定会遵循我行的要求保护您的信息,我行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如其在使用您的信息过程中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尽力协助您进行相应的维权处理。

  4.与我行经营机构及分公司的共享:

  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在我行各经营机构及分行进行共享。这种共享受本政策所声明目的的约束,共享个人信息的范围将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而定,包括根据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统计信息、基于集团风险管理需要以及反洗钱、反欺诈的目的,可能在我行各经营机构及分行内部共享您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账户信息一旦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5.基于保护我行及其客户或社会公众利益的共享:

在法律要求或允许的范围内,为了保护我行及我行客户或社会公众的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而有必要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给第三方。

  (二)转让。

  我行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征得您的授权同意。届时,我们会向您告知转让个人信息的目的、数据接收方的类型。如涉及敏感信息的,我们还会告知敏感信息的类型、数据接收方的身份和数据安全能力,并事先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或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或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

  3.在合并、收购、资产转让等类似交易中,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行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行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取得您的明确同意。

  (三)公开披露。

  我行仅会在以下情况,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我行会告知您披露个人信息的目的、类型,涉及敏感信息的还会告知敏感信息的内容,并事先获得您明确同意或授权;涉及敏感信息的,本行还会告知您个人敏感信息的内容,以及处理个人敏感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您个人权益的影响,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2.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我行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四)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并且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我行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因情况紧迫无法事先征得您本人授权同意的;

  6.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且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信息不违反法律规定或与您的约定;

  7.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四、您如何访问和管理自己的个人信息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我行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权利,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或响应您的以下权利请求:

  (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通过我行网点等渠道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更正和更新您的个人信息。

  若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处理有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更正。

  (三)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我行网点、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行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行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3.如果您不再使用我行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户;

  4.如果我行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您可以通过我行网点请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四)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在我行为您提供服务过程中,我们会提示您授权我们个人信息的范围,您也可以在后续随时撤销或者改变授权同意我行的范围。

当您收回同意后,我们将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收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五)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安全,在处理您的请求前,我行可能需要您提供书面请求,并验证您的身份。请您理解,对于某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行可能会予以拒绝。

  尽管有上述约定,但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我行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我行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因情况紧迫无法事先征得您本人授权同意的;

  7.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涉及商业秘密的。

  请您注意,如我行决定不响应您的请求,会向您告知该决定的理由,并向您提供投诉的途径。

  五、我行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我行期望父母或监护人指导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我行的服务。我行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及安全性。

  如您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建议请您的父母或监护人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您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行的服务或向我行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对于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而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我行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您权益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按照本政策使用我行的服务或向我行提供个人信息,请您立即终止使用我行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我行,以便我行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您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存在疑问时,请通过下文第八部分中的联系方式联系我行。

  六、本政策如何更新

发生下列重大变化情形时,我行会适时对本政策进行更新: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更。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我们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6.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7.其他可能对您的个人信息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服务运营需要,我行将对本政策及相关规则不时地进行更新,修改后的内容会通过我行门户网站、个人网银、网点等渠道公布,公布后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请您不时关注相关公告、提示信息及协议、规则等相关内容的变动。

  七、如何联系我行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信息处理者名称: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全部分支子机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2号楼20层2301

联系电话:【010-5671-2801(周一至周五9:00-18:00)】

  我们将在收到您疑问、意见或建议后会及时、妥善处理。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受理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