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汇款

汇出汇款

汇入汇款

出口

进口

偿付

邮递费

进口T/T代付

1、除上述已明确的收费项目外,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仍有可能对新增服务项目进行收费,
具体以我行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2、上述收费标准遇新增或提高收费标准时,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将于执行前3个月予以公告。
3、人民币收费表中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是指发改价格【2014】268号。
4、外汇业务手续费可以以外币或等值人民币收取。
5、我行其他收费信息如与本价目表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但优惠项目除外。
6、以上服务价格如有优惠,遵照我行公告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7、以上收费标准最终解释执行权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所有。公示日期:2024年06月24日
8、投诉电话:010-56712724